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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的利潤-費用-損失=老闆與股東的利潤
員工是在費用項.而老闆與夥伴.股東 是最後一項

員工 是執行老闆交辦的事項.要求穩定明確的待遇
夥伴.股東.老闆 是一起分享好處,也一起承擔風險的.
(他可能賺到爆.但是也可能賠死;但是即使賠錢.他也該給員工應得的;
因為他選擇的是風險與爆賺.這是一體兩面的;員工選擇的是穩定)
這兩者是不同的

當景氣轉到爆賺那面時.員工領死薪水.老闆發大財
當景氣轉到風險那面時.卻要員工承擔.共體時艱 ?
別鬧了.拜託 !!

很多老闆愛說些什麼努力提升的話.然後對員工要求夥伴式的付出.可是卻沒給夥伴式的待遇
甚至連員工該有的.合乎契約的待遇也剝奪

有人一看到 怠工罷工.就說"員工不對.你就是這樣才是當小職員.而不是當大老闆"
希望穩定的員工.為何要罷工怠工 ?
是爭取他本來就該有的待遇呢 還是他在要他不該有的部分呢 ?
老闆連契約都違反了的時候.你還在指責罷工怠工.指責員工心態不對.是在搞什麼鬼啊

員工當然可以自我提升.從工作中學習.學習整個公司的營運
但是 那不是對公司的義務....
而且要求老闆給出他應給的.完全跟這一點沒關係

怎麼連這個分別都弄不清.硬攪在一起呢 ?
這種混淆.只對大老闆與大老闆身邊的人有利.不要中了這種毒

你可以自我提升..
但是當公司該給的沒給.透過罷工怠工要回自己該有的.是完全合理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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