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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.甚至很多書.混淆了兩個觀念..
1.老闆該給的.
2.與員工可以自發做.自我提升的
....
現在的台灣是第1點出了問題
很多老闆不給員工應得的.整個公司唯一的利基是員工的血汗.而不是新技術.新的市場發現.新的策略
對該給的不給的老闆.當然要罷工怠工.這可不是額外的要求.而只是卑微的爭取自己應得的
.
可是這一點不妨礙第2點..可是.要搞清楚.第2點是為自己做的.
(如果公司有前途.當然也可以為公司做.一起提升.但是.並不是一定要把這一份努力與這個公司綁在一起)
.
很多人混淆了這兩個
對一個無良的公司.苛扣員工的公司.甚至片面違反契約的公司.
還對他的員工說"罷工與怠工是不對的.
你就是這種心態才會一直當員工.當不成老闆.你不上進"
胡扯..也正是這種混淆(某些人是奴性)才造就了這種環境.成為無良老闆滋生的溫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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