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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Uber與計程車的爭議.重點是要公平競爭..
做一樣的事情.就要有一樣的規範..
1.如果容許Uber的彈性費率.那就不該對計程車有費率規定..
...到時候離峰時很便宜.但是.尖峰時很貴.大家不要唉唉叫
2.如果容許Uber不受限的司機數目.那就不該限制計程車的牌照數量.
...到時候計程車滿街跑.塞車時大家不要唉
3.如果容許在台灣沒有商業登記的Uber營業.那就取消商家必須有商業登記的規定.
...到時候政府收不到稅.改收其他的稅..大家不要叫..
4.如果容許Uber與司機不繳營業稅..那就不要叫車行與計程車繳營業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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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ber不繳稅.不辦商業登記.費率不受限制.牌照數目也不受限制
而計程車業都不行.這不是計程車業不長進.而是因為有規定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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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的規定都有它的原因與目的.如果規定過時.那就改掉它.雙方用相同條件競爭.
而不是一個要守規定.一個不用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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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ber與計程車業的最大差別是 :
一個在國內.跑不掉.他們違反規定的成本太高.麻煩很多..
一個在海外.台灣又不敢管.而外商賺錢就好.根本不理這些規定..你台灣計程車滿街跑.收不到稅.干他屁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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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足點一樣了:繳一樣的稅.守一樣的法.再來比較哪個比較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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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ixs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