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心情日記
美國動物保育團體善待動物組織(PETA)代表1隻印尼黑冠獼猴提出法律告訴.主張這隻獼猴應該擁有自己的照片所有權.國外真的是有一大堆莫名奇妙的團體吃飽撐著…要扯就來扯啊,憑什麼你能代表獼猴呢 ? 委託書在哪 ? 簽名在哪 ?
第二筆記本
pixs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