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劇情]
狄林傑的職業.跟銀行有關.他是搶銀行的..
他標榜的是 只搶銀行.不搶個人,在那個經濟大蕭條的年代.他被當成英雄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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狄林傑看不起警方與調查局.認為他們不夠快.也不夠狠.
"我可以決定要搶哪一家銀行.可是他們必須在每一家銀行等我"
(聽起來蠻有道理的.可是他看錯FBI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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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怎麼落網的呢 ? 有一次他在外地準備搶銀行的時候.房間裡的槍被旅館的人發現了.
警方獲報後馬上逮捕他.還把他移送到印第安那州的拘留所.準備進一步移到州立監獄去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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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是.這次不是他的末日.因為,他的律師出現了.
律師:在拘留所裡面就好了.為什麼要移到監獄去 ?
FBI:因為他極端危險.州立監獄才能提供足夠的警戒
律師:哦.是女警長喔..難怪FBI不放心了.這我能體諒.女警長很害怕會發生劫囚的事件.
警長不服氣的說,"我們的拘留室警戒很夠.有四道門.每一道由不同的人把關.."
(FBI探員狠狠的瞪了警長一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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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:停止移監.在拘留所外多派些警察
FBI:我們要求十天後進行審判
律師:十天? 那你乾脆用私刑幹掉他算了..我們需要四個月準備.
法官:那一個月吧
(狄林傑對律師偷偷說:幹得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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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幫找了人混進拘留所.還帶了把槍.(這種戒備也太森嚴了吧)
他們進到拘留所最裡面後.協持了警察.然後威脅第一個警察.打開門上的小窗.
讓第一道門外的警察.以為是自己人要出來了.結果門一開.狄林傑衝出來.挾持了門外的警察..
然後再用同一招.突破其他三道門
(這還蠻好笑的..有點像貪吃蛇.挾持的警察越來越多.還好只有四道門)
(後來監獄的門改成柵欄式的.獄警的視線不會被擋住.這招就不管用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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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了門口.他還不忘叫員警打開槍櫃.順手A了幾支衝鋒槍.準備殺出一條血路
不過..這件事沒發生.
因為.門口停了好幾台車...他大大方方的坐上去.從容的離開戒備森嚴的拘留所
(這次法院的審理和拘留所事件.讓美國司法灰頭土臉.也讓FBI下定決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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狄林傑雖然逃出來了.可是他的照片上了報紙.每個人都認識他了.
他再也不能躲在人群中.於是他計畫幹一票大的.遠走高飛.到國外享受
(片中有一段話很有趣..有個人提到黑道前輩華特.說過的一句話:
華特說過.絕望時不要犯案.然後他補了一句"但是他忘了.絕望時沒有選擇"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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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查局不是吃素的.他們沒有傻傻的等迪林傑犯案..
迪林傑也許狡猾.勇敢.機智..但是他身邊的人不是每個都這樣..
其中一個朋友安娜.她是羅馬尼亞移民.FBI威脅她.如果不配合.她很快會被遣送回國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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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次FBI心狠手黑.得到安娜的密報後.埋伏在戲院門口.等狄林傑一出現.
馬上掏槍圍上去.沒有表明身分.沒有任何警告.
狄林傑本能地拔槍.而FBI等的就是這個.當場幹掉他.不再依賴司法與地方警察
......
[心得]
狄林傑十歲犯下他的第一起結夥搶劫.在父親的勸說下主動投案.
但是他並沒有獲得減刑.被判了十年.最後實關了八年.
他入獄時說:「我出來時將成為你們見過的最卑鄙的暴徒。」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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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部片裡的FBI專案組長.很不喜歡他的老闆胡佛..
胡佛是那種意志堅強的人.為達目的不擇手段.表面上合法.
但是私底下刑求.竊聽.就地槍決樣樣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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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.胡佛對美國治安與反共有相當大的貢獻
當時的美國.是警察勾結黑幫的年代.而芝加哥公認的地下市長就是黑幫老大.
FBI是在這樣的背景創立的...(這聽起來有點熟悉..很像香港的廉政公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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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打擊黑幫與反共的過程中.他最為人詬病的是他的不擇手段.
但是,關於這點.我的想法是:這得分兩階段來看,[從0到1] 和 [從1到更多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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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從0到1]
看球的時候.我們會看雙方比數.哪邊強的我們就押哪邊.甚至有人會加入那邊.
在警方與歹徒的對決中也一樣.社會大眾都在看.這時候結果就很重要.
而逆轉的第一步.就是氣勢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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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佛先列出黑名單與頭號公敵.讓大家都知道.然後一個一個抓起來.
這時候.歹徒/公眾/執法人員的想法就變了.
如果你沒有氣勢.反而拖拖拉拉的.或者抓到了人.送進法院.結果還是被放出來或是被逃掉.
這樣事情不會成功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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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當時的背景與辦案技術下.如果捨棄刑求/威脅/就地槍決等等手段.
真的能應付當時的黑道嗎 ? 我想.這點狄林傑與當時的黑幫已經證明了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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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不能突破.從0到1.那警方與調查局的努力終究是曇花一現..
在亂世中.在技術不足的狀況下.你還講究那麼多.其實更多的是保障了壞人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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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從1到更多]
另一方面.胡佛引進科學辦案.FBI不僅建立了全國性的指紋資料庫.還導入了各種微跡證的檢驗.甚至心理側繪.
這讓以後的FBI與警方可以逐漸捨棄不當的手段.改用科學證據破案.減少爭議.也提升辦案能量.
因為.他們擁有了比罪犯更好的武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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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很多當代的人.行事褒貶不一.
但是.重點是他有沒有改變了人心.擴大了當代人的眼界.或是留下 可以持續的創作或發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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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能夠得天下.卻治不了天下.因為這兩者需要的能力與個性都不一樣..
胡佛厲害的地方在於.他可以做好[從0到1]這一段.也做好[從1到更多]這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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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從不能到能]
每件事看的都是 能力與意願
在當時.因為辦案技術不夠.辦案人員即使願意 但是在打擊黑幫的前提下.能力不足以顧到程序正義.
胡佛沒忘記這點.他利用科學辦案.改變了執法人員的想法與技術.
也因為這樣.才有足夠的空間.逐步重視程序正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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