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信大家都認同這點.可是在台灣.大家只會把它應用在工作上.
買東西的時候.有多少人是列好購物清單再去買的呢? 還是想到就去買 ?
也許有人會說.這是購物啊.購物就是要開心隨興

可是購物的相對面就是商家與店員,你的購物就是他們的工作.而你的工作也是從別人的消費來的.
他買的越沒效率.你就得工作的就越沒效率.
買家的隨興.就是賣家的辛苦

一次買三個東西. 跟分三次在三個分店各買一件.總金額一樣.可是
商家得加長開放時間.分店就要開近一點.水電消耗就多(利潤就變少).能源消耗的也多.利潤就少.能給的薪水就少.
而員工呢? 工時要比較長.領的薪水比較少.所以.時薪低,生活品質比較差.

說到底.有點像是你讓我加班,我也讓你加班.
如果大家能想好再買.彼此的生活品質會比較好.

在外國.我們知道要配合他們的營業時間去購物.可是一樣買得到東西.能過日子.
在台灣.我們卻不這樣做..

歐洲人生活'比較不方便"(商店早早就打烊) 與 他們生活品質較高 這或許是一體兩面.

大家都是台灣人.不要再害來害去了…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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